Spotlight
世足葡萄牙
A:一、警示帳戶係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交易管理辦法)。 二、警示帳戶定義 警示帳戶機制原為配合檢警調機關查緝電話詐欺恐嚇案件需要,暨維護民眾權益,於91年10月建立之通報、支付方式變更及協助還款機制;為強化該機制功能,爰於交易管理辦法中將其適用範圍擴大至偵辦刑事案件需要。因此,交易管理辦法第3條明定「警示帳戶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 三、何謂「通報」? 通報係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以公文書通知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或解除警示。對於重大緊急案件,通報機關可以電話、傳真或其他可行方式先行通知,並應於通知日起5個營業日內補辦公文書資料送達銀行,逾期未送達者,銀行應先與原通報機關聯繫確認後,再行解除警示帳戶。 四、為何會被通報警示帳戶? 歹徒撥打電話、發送簡訊、張貼臉書「應徵工作、借貸」文章、假借貸網站等方式,傳送低利借貸訊息,俟民眾有資金需求洽詢:
Read More